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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商标注册是一个申请周期较长的业务,期间可能出现许多状况,有些不幸的商标申请人可能会在此期间遭遇公司注销。那么在此期间注册成功的商标,是否可以转让出去呢?鸟企来可以肯定地告诉你,是可以的。因为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公司注销后商标仍然可以转让。
而商标转让可以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减少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害。当然,需要注意的是,南宁商标注册成功后,商标转让需要在公司注销后一年内办理商标转让手续。一年后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,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销该商标。不过,公司注销应根据公司的不同情况,采取不同的方式处理。具体方法有三种:
一、 国有企业、集体企业商标在清算时未被处置的,转让方为乡镇企业主管单位、乡镇政府企业资产总公司、国有企业主管单位国有资产局,应出具相关权属证明。
二、私营企业的商标在企业注销前未被处理,又不能指定继承人的,视为被废弃。企业注销后,不得再转让商标,不得订立无主体资格的转让合同。
三、 个体工商户、个人独资企业商标注销后,商标权利人凭有关身份证明和工商部门出具的出资证明办理转让。
1、 首先,要准备好商标转让的相关材料:
(1) 商标转让申请书由双方签字盖章。
(2) 商标转让双方企业身份证、营业执照复印件
(3) 商标转让对应的注册商标证书
(4) 商标专利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
(5)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,还应当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署确认的中文译本。
2、 商标转让流程:
(1) 企业商标转让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/协议。
(2) 商标持有人应当在3-5个工作日内对商标进行公证,并取得《商标声明公证书》。
(3) 向商标局提交所有商标转让材料并支付转让费。
(4) 等待商标局出具受理函,一般在1-2个月左右,并开始审查。
(5) 商标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-8个月内发布公告,并向双方签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书。